唔想亂食藥?香港藥物分類3分鐘教識你!

不少市民前來我們藥舍配藥時都以為必須醫生處方才能配藥。事實並非如此!大部分藥物在藥劑師的監管下都能提供,部分甚至能在貨架上輕易購買,並不需要醫生處方。

根據《香港法例》第138章《藥劑業及毒藥條例》,所有藥物均劃分為三大類,每類藥物的購買方式及法規要求均有所不同。了解清楚分類,有助市民安全、合法地從藥劑師手上選購安全合適的藥物。

 

藥物類別 常見例子 購買要求
處方藥物
(Prescription Drugs)
高血壓藥、糖尿病藥、降膽固醇藥等

必須持有有效的註冊醫生處方,並由註冊藥劑師配藥。

自行購買或網購均屬違法行為。

監督售賣藥物
(Pharmacy Only Medicines)
止痛藥、咳藥水、感冒藥等 無需醫生處方,但必須由註冊藥劑師監督售賣。
藥劑師可提供小病小痛服務,根據顧客情況提供用藥建議。
非處方藥物
(Over-the-Counter Medicines)
維他命、漱口水、消化藥等 無需醫生處方或藥劑師監督。
可於一般店舖購買。

 

購買藥物前,了解其分類非常重要,因為不同類別的藥物在購買方式及使用上均有不同限制,避免掉入法網。切勿胡亂購買或服用,避免對健康造成不必要風險。一般藥物包裝上會有清晰標示指名藥物的名稱、數量、服用方式,注意事項等資料。如對藥物用途或副作用存疑,應諮詢註冊藥劑師,以獲得專業指導,確保用藥安全。欲了解更多法規及分類資訊,可參閱香港衛生署網站。